洪泽网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搜索
查看: 2508|回复: 0

女子睡梦中与“丈夫”发生性关系,开灯发现是陌生人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9-11-9 21:37:19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现代快报讯(见习记者 曹锋)深夜,一女子在睡梦中与一名男子发生性关系,开灯后才发现,男子是个偷偷溜进屋来的陌生人,并不是自己的丈夫。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近日,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二审宣判,维持一审法院对该男子判强奸罪,处有期徒刑4年的判罚。扬州的王女士(化名)丈夫在外地工作。去年年底临近元旦假期的一天深夜,王女士正在家中熟睡,迷迷糊糊感觉有人进了卧室。她误以为是丈夫放假回来了,双方发生了性关系。后王女士开了灯,才发现身边的男子竟是个陌生人。“别说话!你小孩还在隔壁睡觉!”男子威胁地说。王女士害怕家人受到伤害,不敢大声呼叫,在对方的要求下互加了微信。男子离开后,王女士发现,家里的防盗窗窗条被弄坏了几根,窗台上还留有脚印。报警后,男子很快被警方抓获。今年6月,经扬州市邗江区检察院起诉,邗江区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男子李某采用扳断防盗窗窗条的手段入室,利用被害人的错误认识与被害人发生性行为,其行为符合强奸罪的构成要件,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然而,李某对此判罚并不认可,提起上诉。李某自称,事发当天晚上喝过酒后,想回到自家在该事发小区的房子里,但因为醉酒没找到钥匙,于是下楼来到王女士家窗前,误认为是自家的窗户,于是用手扳断窗条入室。但法院查明,有多位证人证实,李某当天虽然喝了酒,但头脑清醒,说话清楚。其家属也证明,李某并不经常在该小区房子内居住。侦查机关还查明,李某入室后,曾在王女士家中多个房间走动窥视。这些举动均证实李某系故意实施犯罪,其辩解并不能成立。近日,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此案二审宣判,驳回李某上诉,维持原判。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手机版|湖畔家园 ( 苏ICP备14038674号-4 )

GMT+8, 2024-5-2 08:15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23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