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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学校食堂不得外包或委托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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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12-5 13:08:47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新华社北京12月4日电 记者4日从教育部获悉,教育部等部门近日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有关管理工作的通知,提出学校食堂(伙房)要坚持“公益性、非营利性”原则,由学校自办自管,不得对外承包或委托经营。
对违反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发生食品安全事件、擅自降低供餐质量标准或随意变更食谱的,市场监管、教育行政等部门要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个人责任,列入“黑名单”,禁止参与学校供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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