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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优化疫情防控措施恢复生产生活秩序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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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2-22 07:48:0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经过全区上下共同努力,我区疫情防控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目前无确诊病例和疑似病例。为进一步优化防控措施,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经区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现通告如下:
一、优化交通管控
取消与周边低风险县区之间以及区内镇与镇(街道)、村与村之间的所有交通检查卡点。在宁淮高速洪泽出口和国省道沿线入口设立临时检查点,畅通生产生活物资运输。跨市跨县(区)物流运输通行证由帮办单位帮助企业办理。
二、加快企业复产
符合防控要求、达到防护标准的企业,复产申请经属地管理单位审核后,报主管部门备案即可复产。帮办单位主要领导要主动深入企业,全力做好服务保障工作。
三、推动项目复工
积极推动重特大项目复工,全力做好帮办服务。在落实项目建设单位防控责任的前提下,经属地管理单位审核并报主管部门备案后即可复工,经济开发区可自行审核备案。项目施工现场和生活区域实行封闭式管理,按防疫要求落实好各项防护措施。
四、鼓励在洪就业
认真落实淮安市政府办公室淮政办发〔2020〕3号文件精神,加大援企稳岗支持力度,落实社保支持政策,对新增留洪就业的本地员工一次性给予1200元的就业补助,鼓励外地员工来洪就业并给予相应的补助,对招工成绩突出的用人单位和中介机构给予奖励。对企业高管和高层次人才在住房和子女入学等方面提供便利。
五、抓好农业生产
抢抓春耕备耕,强化在田作物管理,全面放开农资经营。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按4元/亩的标准对社会化服务组织开展的专业化统防统治给予作业补贴。对高效设施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给予奖补,新建连片20亩以上钢架大棚的,每亩奖补3000元;新建10亩以上连栋大棚的,每平方米奖补60元。对农产品生产供应主体因疫情期间稳产保供产生的贷款给予贴息,贴息比例不超过2%,单个主体贴息总额原则上不超过50万元。
六、恢复经营秩序
对暂不恢复营业的经营行业实行负面清单管理,负面清单包括影剧院、棋牌室(含茶餐厅)、游艺厅(含电竞室)、书店、网吧、舞厅、酒吧、KTV、游泳馆、浴室、足浴店、美容店、健身房、培训机构、农村帮办等服务经营类单位;室内景点、农家乐等旅游休闲经营类单位;专业市场(农贸市场除外)等相对密闭、人员相对集聚的经营性单位或场所。负面清单以外行业企业可有序复工复业,餐饮行业提倡外卖、打包、配送,不得集聚用餐。
七、完善公共服务
支持供水、供气、供电、供油、通讯等公共服务行业营业网点开门营业。有序启动区内公共交通,逐步恢复跨市、跨区道路客运,并提倡采用电子支付模式。古堰景区(除水釜城外)、公园广场、室外文化体育设施等公共空间恢复开放。
八、改进人员管理
引导疫情高风险地区人员暂缓来洪,其他地区人员来洪需提供本人轨迹证明,并由区内对应单位或社区将人员信息及时推送给有关部门进行大数据比对筛查。所有人员在公共场所必须佩戴口罩、不得集聚,相关管理单位安排专人巡回检查劝导、随机测量体温。
九、规范小区管理
有物业管理的小区居民(包括租住居民)凭通行证进出,开放式小区由街道社区根据实际情况采取管理措施,积极推行小区电子通行证管理。外来人员进入小区要进行登记、测量体温。进一步完善镇(街道)和村组网格化管理。
十、强化政策落地
各镇各街道、各单位要科学精准依法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不断完善部门、社区、园区和企业的联防联控机制,不得层层加码、搞一刀切,不得擅自升级管控措施。对中央和省市区出台的各项扶持政策和便民举措,要不折不扣落实到位。
本通告由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各工作组制定配套方案,报指挥部办公室统一发布,疫情结束后自动失效。
洪泽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联防联控工作指挥部
2020年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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