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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购买2021年公共体育服务项目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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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6-12 14:24:1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根据《关于购买公共体育服务实施办法》洪政办发〔2016〕25号文件精神,按照收益广泛、群众需求、保障基本的原则,突出公益性、普惠性,重点购买各类公共体育服务,2021年向符合条件的社会体育组织购买以下公共体育服务项目:
一、赛事活动类
(一)“魅力江苏 最美体育”体总系列品牌项目
1.“冠军之梦”区男子篮球赛,参赛队伍15支以上。
2.“我爱足球”区男子足球赛,参赛队伍10支以上。
3.“爱乒才会赢”乒乓球选拔赛,参与人数200人以上。
4.“乐在棋中”全国象棋业余棋王赛洪泽区棋王选拔赛,参与人数100人以上。
5.“永远跟党走  幸福舞起来”洪泽区广场舞大赛,参与队伍20支、人数500人以上。
6.“我是掼神”区职工掼蛋大赛,参与人员全区各机关、企事业单位职工200人以上。
(二)青少年类比赛
1.“区长杯”校园篮球赛,参与队伍淮安市教体结合篮球布点学校和全国篮球特色学校,其他学校自愿参加。
2.“区长杯”校园足球赛,参与队伍淮安市教体结合足球布点学校和全国足球特色学校,其他学校自愿参加。
二、培训服务类
1.区国民体质测定,全年测定人数3000人以上。
2.区三级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及健身知识讲座,全年培训三级社会体育指导员150人次以上。
三、相关要求
1.购买方式、项目实施及其相关要求按《关于购买公共体育服务实施办法》洪政办发〔2016〕25号文件实施。
2.各项目全程接受区教体局监督。
3.确定项目购买后签订具体协议。
4.项目结束后一周内将活动方案、照片(电子版本)、培训通知、培训人员名单等相关资料报送教体局。
四、其他事项
1.赛事相关要求由区教体局、区体育总会负责解释,指导承办机构开展好赛事工作。
2.如有承办赛事意向的单位,于6月19日前携带相关手续到区教体局申请承办。
3.如无单位申请活动或达不成协议,区教体局将采取谈判方式确定承办单位。
联系人:黄雷,联系电话:87222406。
淮安市洪泽区教育体育局
2021年6月9日
来源:洪泽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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