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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闸蟹节开幕式期间无人机等“低慢小”飞行器禁飞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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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9-27 16:29:5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关于第十六届中国洪泽湖大闸蟹节开幕式期间无人机等低慢小飞行器禁飞的通告
为确保2021“苏韵乡情”江苏乡村休闲旅游农业(淮安)专场推介会暨第十六届中国洪泽湖大闸蟹节开幕式顺利举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飞行基本规则》等有关规定,现决定在开幕式举办期间,禁止无人机等“低慢小”飞行器起降、飞行。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本通告所称的“低慢小”飞行器,是指轻型和超轻型飞机、轻型直升机、无人机、滑翔机、三角翼、动力三角翼、滑翔伞、动力伞、热气球、飞艇、航空模型、空飘气球、系留气球等。
二、本通告禁飞时间为2021年9月29日0时至2021年9月29日24时,临时空中限制区为本区洪泽湖古堰景区渔人湾及周边合围区域,在该区域内禁止无人机等“低慢小”飞行器起降、飞行(经依法批准用于电视转播、航拍、警务、应急救援等活动的除外)。期间,确需应急作业飞行的,须严格按照有关程序履行审批手续。
三、禁飞期间,请各单位、个人自觉遵守本通告规定。对违反规定的,公安机关将采取反制措施予以制止,必要时予以直接击落。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公安机关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特此通告。
淮安市公安局洪泽分局
2021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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